公 告 日:
10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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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標  題: 預告訂定「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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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主旨:預告訂定「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司法院。
二、訂定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8條第4項。
三、「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並另登載於司法院公報及本院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法規草案」項下。
四、對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任何人均得於刊登公報(網站)之日起14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二)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分機486。
(四)傳真:02-23811832。
(五)電子郵件:karenaling@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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