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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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司法院人事處 |
標 題: |
法官多元進用制度方向,初步達成共識 |
法官多元進用制度方向,初步達成共識
由司法院蘇副院長主持之「法官人事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於5月30日召開第1次會議,就法官考訓制度、多元進用制度等議題,進行討論。
首先蘇副院長於會議中說明,88年全國司改會議,就法官人事改革議題達成10項具體結論,惟有部分議題未獲共識,而司法院送立法院審議之法官法草案雖已包含對法官人事相關制度之改革作法,惟在全球化競爭、政府組織再造與人民需求提高等環境變遷下,以及外界對現行制度之意見等,仍有檢討調整之必要,爰成立「法官人事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接著由司法院人事處梁處長說明本委員會之組成、目標、議程規劃、主要討論題綱等等,並就法官考試、培訓、多元進用制度及遷調制度之現況及未來規劃之方向加以分析。
與會委員就上開法官考訓、多元進用等問題,廣泛提出意見。委員胥認為法官多元進用的方向,符合社會對司法的期待,但考試進用的法官,其信度及效度亦深獲人民的信賴。另外,大多數的委員認為法官的養成教育,無論從憲法的角度,或學理的觀點來看,由具有意願並有能力的用人機關(司法院)自行訓練,且立法院亦認為應予分訓的情形下,合考分訓並無不可。
經過與會委員熱烈討論後,主席裁示,針對所討論之議題,因細部事項尚未達成共識,委員仍可於下次會議(100年6月20日)以書面方式繼續表達意見。另外,所有委員均認同88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就法官多元進用的問題意識,且經實證分析,多元進用的法官各有所長,司法院亦肯定以任何管道進入審判系統之法官,所以此改革方向應屬正確。但遴選的方法、標準及擔任法官後之培訓歷練,均須循序漸進,逐一克服不同文化、制度所產生的各項障礙。是以,如何擴大或改進遴選方式,以達吸引法學素養佳且具豐富社會經驗的律師、學者或公務人員轉任法官之目標,俾適度回應社會之期待,仍請各位委員集思廣益,繼續於下次會議提供建言。
「法官人事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由司法院蘇副院長擔任召集人,另邀集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包含李委員建良、許委員政賢、張委員明珠、侯委員千姬、林委員春榮、林委員永頌、陳委員國禎、謝委員碧莉、林委員孟皇、陳委員邦豪等院外委員,以及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副秘書長姜仁脩、民事廳、刑事廳、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少年及家事廳、司法行政廳、及人事處等單位主管,共1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