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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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
標  題: 公示送達被本院108年度訴字第1527號被告黃雋、黃珊珊之撤回訴訟函及民事撤回起訴狀繕本各一件。

公示送達被本院108年度訴字第1527號被告黃雋、黃珊珊之撤回訴訟函及民事撤回起訴狀繕本各一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德108年度訴字第152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雋、被告黃珊珊之撤回訴訟函及民事撤回
   起訴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8年度訴字第1527號代位分割遺產等事件,本院
   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撤回起訴函、民事撤回起訴狀繕本,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被告黃雋、被告黃珊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黃怜瑄
股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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