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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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100年度存字第327號提存通知書遺失公告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100年度存字第327號提存通知書遺失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6 日
發文字號:(108)取 字第 2054 號

主旨:因聲請人張秀美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
   100年度存字第327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
   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蘇  麗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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