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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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標  題: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甄選技工1名、駕駛3名及工友2名。
檔案下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甄選技工1名、駕駛3名及工友2名。

一、名額:錄取技工1名、駕駛3名及工友2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或桃園市桃園區仁愛路120號、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二段388號、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86號,將視業務需要指派)
四、報名日期:108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桃園地方法院總務科」收或親送至本院收發室,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友」(以掛號郵戳或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院網站:http://tyd.judicial.gov.tw/recruit.asp之本院公告--徵人啟事下載相關資訊。
六、資格條件:
1.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如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2.具丙級水匠或室內配線技術士證照(甄選技工者)。
3.具職業大客車執照(甄選駕駛者)。
4.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七、工作項目:
1.技工:專業項目(水電、園藝)、簡易修繕業務、支援行政庶務業務 、植栽及環境維護整理等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工友:公文遞送、環境清潔維護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駕駛:車輛清潔保養、駕駛勤務、夜間加班、事務性工作、支援庶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水電技術證照(甄選技工者)、職業大客車執照影本(甄選駕駛者)、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近6個月內由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
4.最近3年考成(績)證明書影本。
5.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6.退伍令影本(男性)。
九、面談甄選:資格填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
經徵選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甄選結果擇優酌增候補名額1名,備取期間3個月。
十、每月薪資:技工、駕駛為新台幣25665~34375元、工友為新台幣25365~34075元(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十、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至本院網站電子公布欄子下載甄選簡章及履歷表等文件。
十一、聯絡人:本院總務科文巧雲小姐,聯絡電話:(03)3795470分機2354、傳真(03)3694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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