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1.12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民事執行處意股
標  題: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債務人黃越綾即黃灝倩之陳述底價通知1件。
檔案下載: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債務人黃越綾即黃灝倩之陳述底價通知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08司執意字第8254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債務人黃越綾即黃灝倩之陳述底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82547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黃越綾即黃灝倩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為核定債務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之拍賣最低價額,請於文到5日內以書狀陳述意見,請ˉ查照。

民事執行處意股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