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最新動態
公 告 日:
108.11.07
發布單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聲請人江國瑋即江金春之繼承人、江國琳即江金春之繼承人、江國輝即江金春之繼承人等3人遺失本院99年度存字第1239號提存通知書乙份。
聲請人江國瑋即江金春之繼承人、江國琳即江金春之繼承人、江國輝即江金春之繼承人等3人遺失本院99年度存字第1239號提存通知書乙份。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7 日
發文字號:(99)存 字第 1239 號
主旨:因聲請人江國瑋即江金春之繼承人、江國琳即江金春之繼承人、江國輝即江金春之繼承人等3人遺失本院99年度存字第1239號提存通知書乙份,利害關係人對其請求共同領取本件提存物新台幣127,680元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公告期間)向本所聲明,逾期即准聲請人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伍正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