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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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99年度存字第2499號提存通知書遺失公告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99年度存字第2499號提存通知書遺失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5 日
發文字號:(108)取 字第 1835 號

主旨:因聲請人廖美華提存通知書寄存派出所逾期未領,而無法
   提出,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99年度存字第2499號提存物之
   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
   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蘇  麗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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