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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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公告受取權人黃晃泙遺失提存通知書

公告受取權人黃晃泙遺失提存通知書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4 日
發文字號:新院平105存字第 266 號

主旨:因聲請人黃晃泙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5年度
   存字第266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
   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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