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1.03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民事執行處速股
標  題: 公示送達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28137號應受送達人吳耿任即吳峻明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件。

公示送達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28137號應受送達人吳耿任即吳峻明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嘉院聰108司執速字第2813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耿任即吳峻明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28137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耿任即吳峻明之繼承人間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速股書記官 高文靜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