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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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107年度存字第1097號提存通知書遺失公告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107年度存字第1097號提存通知書遺失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10 月 29 日
發文字號:(108)取 字第 1745 號

主旨:因聲請人張源晉提存通知書寄存派出所,因逾期未領而無
   法提出,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7年度存字第1097號提存
   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
   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蘇  麗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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