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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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科未股
標  題: 公示送達被告BADION RODOLFO JR JAVIER上訴書繕本1件。

公示送達被告BADION RODOLFO JR JAVIER上訴書繕本1件。

例稿名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本文: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BADION RODOLFO JR JAVIER之上訴書繕本
   1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08年度交簡字第1941號被告BADION RODOLFO
     JR JAVIER等公共危險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8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書記官 葉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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