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最新動態
公 告 日:
108.10.04
發布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科淨股
標 題:
公示送達108年度易緝字第21號阮垂莊刑事判決一件
公示送達108年度易緝字第21號阮垂莊刑事判決一件
本文:
主 旨:公示送達阮垂莊之判決 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 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08年度易緝字第21號阮垂莊偽造文書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4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 胡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