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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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夏股
標  題: 公示送達應108司執夏字第24687號受送達人陳桂子之8.7第一次拍賣通知1件

公示送達應108司執夏字第24687號受送達人陳桂子之8.7第一次拍賣通知1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橋院秋108司執夏字第2468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桂子之8.7第一次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24687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桂子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夏股書記官陳俊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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