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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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登記處
標  題: 公告邱永森、陳羽涵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公告邱永森、陳羽涵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2 月 19 日
發文字號:橋院秋登108財登字第 8  號
主旨:公告邱永森、陳羽涵於中華民國108年2月19日
    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105 條、第93條第1 項,法人及夫妻財產制
   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5號(案號為108年度財登字第8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邱永森   
      妻:陳羽涵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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