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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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公告聲請人謝寶玉遺失提存通知書正本

公告聲請人謝寶玉遺失提存通知書正本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雲院忠99存字第227號

主旨:因聲請人謝寶玉遺失提存通知書正本,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99年度存字第227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任呂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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