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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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最高法院
標  題: 最高法院審理蘇炳坤因懲治盜匪條例聲請再審案件開庭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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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審理蘇炳坤因懲治盜匪條例聲請再審案件開庭新聞稿

  最高法院針對檢察官就臺灣高等法院裁定准予本件開始再審不服,提起抗告案件,為求慎重、周全,開啓調查庭,聽取台北大學法律系林超駿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楊雲驊教授、成功大學法律系陳運財教授的專家意見,最高法院檢察署則委派林永義檢察官,蘇炳坤及其選任辯護人尤伯祥、劉佩瑋、任君逸皆到庭提出回應。
  本次庭期主要在釐清:罪刑已因總統特赦而宣告為無效的案件,能否聲請再審?若准許開始再審,得為如何的判決?如法院仍為有罪的認定,有無刑事妥速審判法的適用?得否或如何執行?若准予再審與總統特赦有無牴觸?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美、德、日等國家,對此有無相關法律規定或實務見解?
林教授、陳教授認為仍可聲請再審,楊教授則持反對說。
  最高法院係由洪昌宏擔任審判長,吳信銘、許錦印、李釱任為陪席法官,王國棟為受命法官,合議庭將會在庭後,審慎評議後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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