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最新動態
公 告 日:
106.10.18
發布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標 題:
公告發還本院86年度訴字第1385號案件刑事保證金新臺幣70,000元暨利息。
公告發還本院86年度訴字第1385號案件刑事保證金新臺幣70,000元暨利息。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公告
股別:黃
發文日期:106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中院麟刑黃86訴1385字第1060123794號
主 旨:公告發還本院86年度訴字第1385號案件刑事保證金新
臺幣70,000元暨利息。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119條之1第1項、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
條之7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應受發還人許文欽因旨揭案件,以新臺幣70,000元為
被告黃世煌具保。該保證金暨利息經通知領取後,應
受發還人所在不明或因其他事故不能發還,特此公告
領取。
二、自公告之日起滿二年,無人聲請發還者,旨揭刑事保
證金及其利息歸屬國庫。
院 長 江 錫 麟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