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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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公告送達106年度存字第428號受取權人范氏草鸞即楊國成之繼承人送達提存通知書一件。

公告送達106年度存字第428號受取權人范氏草鸞即楊國成之繼承人送達提存通知書一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提存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25日
發文日期:(106)存字第428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6年度存字第428號提存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
   執行處勇股與提存物受取權人范氏草鸞即楊國成之繼承人間清償
   提存事件,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
   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大1款、第3款、第149條
   第3項、第151條第2項。
主任:杜孟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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