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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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大法官書記處
標  題: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同性婚姻釋憲聲請案,定於106年5月24日下午4時公布解釋新聞稿(Press Re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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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同性婚姻釋憲聲請案,定於106年5月24日下午4時公布解釋新聞稿(Press Release)

大法官審理臺北市政府(會台字第12771號)及祁家威(會台字第12674號)有關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釋憲聲請案,定於106年5月24日下午4時公布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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