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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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台北地院公關室
標  題: 被告馬英九103年度自更(一)字第3號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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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馬英九103年度自更(一)字第3號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件新聞稿

本院刑事庭受理被告馬英九103年度自更(一)字第3號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件於106年3月28日下午3時宣判,新聞稿詳見附檔(一),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摘要詳見附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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