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最新動態
公 告 日:
101.08.14
發布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標 題:
於即日起,民眾就民事強制執行事件應繳納之「拍定」、「清償」等案款,可利用「多元化繳費」方式至便利商店、代理國庫銀行臨櫃繳納,或以ATM方式轉帳,多元化繳費方式請參閱本院外網「便民服務/聯合服務中心/收費/多元化繳費」之說明。
於即日起,民眾就民事強制執行事件應繳納之「拍定」、「清償」等案款,可利用「多元化繳費」方式至便利商店、代理國庫銀行臨櫃繳納,或以ATM方式轉帳,多元化繳費方式請參閱本院外網「便民服務/聯合服務中心/收費/多元化繳費」之說明。
於即日起,民眾就民事強制執行事件應繳納之「拍定」、「清償」等案款,可利用「多元化繳費」方式至便利商店、代理國庫銀行臨櫃繳納,或以ATM方式轉帳,多元化繳費方式請參閱本院外網「便民服務/聯合服務中心/收費/多元化繳費」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