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9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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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資訊管理處
標  題: 「司法院裁判書公開原則之說明」

「司法院裁判書公開原則之說明」

「司法院裁判書公開原則之說明」
一、本院為推動法治教育,落實資源共享,乃依「法院組織法」第八十三
  條之規定,於司法院網站刊載裁判書全文,接受全民之監督及公評,
  並利學術研究。
二、惟為兼顧當事人之隱私,本院除少年事件、性侵害犯罪、家庭暴力事
  件、民事執行等審理不公開或依法律規定不得公開或涉及民事執行程
  序保密性等案件之裁判書,未上網提供民眾查詢外,另有下列之保護
  措施:(一)本院特撰寫程式,自動刪除裁判書電子檔內當事人身分
  證字號、年籍及地址等個人資料,以保障當事人之權益;(二)但由
  於部分裁判書之製作格式較為特別,未能由程式自動判別,致仍有少
  數當事人之基本資料無法刪除,本院特提供民眾以電話來電或利用司
  法信箱來函等管道告知本院,經本院主管廳處核定宜予刪除者,逕予
  刪除。
三、就前項本院所提供以程式自動判別刪除當事人身分證字號、年籍及地
  址等個人資料之服務,本院刻正研究更精準之判別原則,儘量避免因
  裁判書之製作格式不同而有遺漏。另本院亦會就「各審裁判書不上傳
  資料表」,所載各項不公開之案件類別,適時檢討是否有因時制宜予
  以調整之必要,以兼顧資訊公開與保護隱私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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