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最新動態
公 告 日:
101.04.02
發布單位:
少年及家事廳
標 題:
預告訂定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
檔案下載:
1010323家事事件遠距訊問作業辦法草案總說明f01.doc
1010323家事事件遠距問作業辦法逐條說明 F01.doc
徵詢意見表.doc
預告訂定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
主旨:預告訂定「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
依據: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1項及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司法院
二 訂定依據:家事事件法第12條第5項。
三「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草案總說明 及逐條說明如附件,並另登載於本院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新聞紙(網站)之日起7日內,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送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傳真:02-23148144;電子郵件:ctw@judicial.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