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9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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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公關室
標  題: 司法院96年第5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司法院96年第5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司法院96年第5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一)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吳定亞、蕭清清、鍾素鳳、黎惠萍、林怡秀、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蕭錫証、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丁俊成、陳婉玉、林望民、劉佩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林昌義、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張珈禎、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劉逸成、黃炫中、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廖政勝、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謝家宜、黃翰義、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洪能超、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王以齊、劉敏芳、陳松檀、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魏式瑜、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法官郭淑珍、張育彰、鄧晴馨、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楊皓清等26人,試署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葉珊谷、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楊志雄、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許炎灶、陳筱蓉、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林佩儒、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前候補法官鄧敏雄、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蔡世芳、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唐中興、黃齡玉、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莊珮君等10人,候補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三)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陳祐輔等25人,辦理ISO9001國際品質認證工作有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陳祐輔、法官兼庭長李世貴、梁宏哲、李麗玲、書記官長游惠美、一等書記官兼科長張文泉、二等書記官陳莉瑛、蘇哲男等8人各予記功一次;主任公證人宋德琳、登記處主任林文鼎、主任(人事室)楊蔚翎、統計主任劉若萍、一等書記官兼科長蔡玫薰、一等書記官粘建豐、政風科員陳惠卿等7人,各予嘉獎二次;主任(資訊室)藍靜臺、一等書記官王波君、二等書記官林懷歆、蘇旭、觀護人許日誠、統計書記官陳桂恩、張哲誠、法警長李有成、三等書記官李晉結、三等通譯鄧松霖等10人,各予嘉獎一次(以上人事、統計及政風人員由人事處、統計處及政風處各依權責發布獎勵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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