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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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觀護人室
標  題: 本院觀護人室一百年度第二次少年團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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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觀護人室一百年度第二次少年團體活動。

藉由本次活動,讓少年學習陶藝創作,並透過實地手作課程,啟發捏陶樂趣,培養多樣化的休閒活動。
活動時間:100年10月21日(星期五),09:00-12:40。
活動地點:本院員林簡易庭一樓少年教室。
參與人員:本院受保護處分少年。
程序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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