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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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觀護人室
標  題: 本院觀護人室一百年度第一次少年團體活動。
檔案下載:

本院觀護人室一百年度第一次少年團體活動。

藉由本次活動,讓少年學習油畫的技巧,並透過靜態彩繪,平緩情緒,放鬆身心以及學習正當休閒活動。
活動時間:100年9月23日(星期五),09:00-12:40。
活動地點:本院員林簡易庭一樓少年教室。
參與人員:本院受保護處分少年。
本次活動擬聘請力米茲專業美術中區督導陳美譽老師擔任講師。
程序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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