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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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刑事廳
標  題: 預告修正「冤獄賠償事件審理規則」(名稱並修正為「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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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冤獄賠償事件審理規則」(名稱並修正為「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

主旨:預告修正「冤獄賠償事件審理規則」
   (名稱並修正為「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
依據: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司法院。
 二、修正依據:刑事補償法第35條第1項。
 三、「冤獄賠償事件審理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刑事廳
(二)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分機255
(四)傳真:(02)23111657
(五)電子郵件:hamutiro9@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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