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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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刑事廳
標  題: 刑訴評估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邀Lewis教授專題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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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評估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邀Lewis教授專題演講

刑訴評估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邀Lewis教授專題演講
  司法院「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於100年5月11日召開第五次會議,邀請美國紐約大學亞美法研究所資深研究員兼美國Seton Hall University法學院教授Margaret K. Lewis女士,就「台灣刑事訴訟改革的回顧與建言」作專題演講,由蘇副院長永欽擔任主席,臺北大學法律系林教授超駿擔任即席口譯。
  Lewis教授於98年春天,曾發表一篇重要的學術論文「Taiwan’s New Adversarial System And The Overlooked Challenge of Efficiency-Driven Reforms」,在國際間引起廣大的回響。
  此次專題演講是透過比較法的觀點再加以深化,回顧台灣自88年全國司法改革委員會以來進行的刑事訴訟改革並依其觀察與研究提出建言。其專題演講的重點包含:(一)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法官、檢察官及律師扮演的角色為何?(二)刑事案件,除了依通常程序進行交互詰問審結外,是否應設計其他處理案件的特別程序?(三)決定哪一類案件適用特別程序的基準為何?(四)適用通常程序及特別程序的證據法則有無不同?(五)不同的程序,由人民參與審判的必要性為何?(六)上訴制度是否應為不同的設計?
  Lewis教授演講後,與會的「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庭長、法官、事務官、法官助理熱烈提問,大家針對Lewis教授論文及演講中所提及的「雙軌制」或「分流制」十分關注,紛紛把握時間提出相關問題,Lewis教授也知無不言的回答各項提問,雙方進行面對面的熱烈討論。
  Lewis教授強調,世界上並沒有完全的刑事訴訟制度,台灣的刑事訴訟新制融合了大陸法系、職權法系及台灣本身特有的各種元素,施行迄今已有一段時間,其以一個外國觀察者的角色提出建議,希望能提供台灣刑事司法再改革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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