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9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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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
標  題: 公示送達本院95年度婚字第100號離婚事件被告阮玉莊之判決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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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院95年度婚字第100號離婚事件被告阮玉莊之判決正本一件。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95年度婚字第100號離婚事件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被告阮玉莊之判決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其主文如后:准原告與被告離婚。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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