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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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紀錄科癸股 |
標 題: |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政道之拍賣通知1件。 |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政道之拍賣通知1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彰院曜108司執癸字第4510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政道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45102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李政道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癸股書記官陳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