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2.03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標  題: 公示送達被告黃玉雯之判決正本一件。

公示送達被告黃玉雯之判決正本一件。

例稿名稱: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潮簡進民寅字第108潮小788號
本文: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玉雯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條、第
   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8年度潮小字第788號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黃玉雯得
    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書記官 林鴻仁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