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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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108年度取勇字第2296號公告遺失提存通知書三件

108年度取勇字第2296號公告遺失提存通知書三件

發文字號:(108)取勇 字第 2296 號

主旨:因聲請人黃秀蘭、黃鴻麟、陳瑞莉三人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
   對其領取本院95年度存字第3702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
   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劉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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