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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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號: 院台廳少家三字第1080031869號
發布單位: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標  題: 預告修正「司法院辦理補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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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司法院辦理補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部分條文

主旨:預告修正「司法院辦理補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部分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司法院。
二、修正依據: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19條之1第2項。
三、「司法院辦理補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並另登載於司法院公報及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judicial.gov.tw)「法規草案」項下。
四、對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任何人均得於刊登公報(網站)之日起14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二)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分機611
(四)傳真:02-23318716
(五)電子郵件:lpfreall@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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