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1.26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108年度取智字第2349號公告遺失提存書乙件

108年度取智字第2349號公告遺失提存書乙件

發文字號:(108)取智 字第 2349 號

主旨:因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樂股遺失提存書,關係人
   對其領取本院108年度存字第1569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
   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劉明珠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