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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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篤股
標  題: 108司催字第95號公示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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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司催字第95號公示催告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催字第95號      
聲 請 人 葉義琮  住嘉義縣水上鄉水上村中山路二段65號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 20 日內,向本院聲請公告
  於法院網站。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
  站之日起四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依聲請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6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朱旆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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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附表:                               108年度司催字第9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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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發 票 人│付 款 人│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 支票號碼 │  備   考  │
│ 號 │     │     │       │ (新臺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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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葉義琮  │京城銀行 │108年10月31日 │7,875元    │5487802  │受款人:健佑工業│
│  │     │水上分行 │       │       │     │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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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葉義琮  │京城銀行 │108年11月30日 │14,700元   │5487803  │受款人:高田企業│
│  │     │水上分行 │       │       │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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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葉義琮  │京城銀行 │108年11月30日 │15,015元   │5487804  │受款人:志昇企業│
│  │     │水上分行 │       │       │     │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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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葉義琮  │京城銀行 │108年11月30日 │17,000元   │5487805  │受款人:益隆企業│
│  │     │水上分行 │       │       │     │社       │
├──┼─────┼─────┼───────┼───────┼─────┼────────┤
│005 │葉義琮  │京城銀行 │108年12月31日 │44,000元   │5487806  │受款人:順昌企業│
│  │     │水上分行 │       │       │     │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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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葉義琮  │京城銀行 │108年12月31日 │33,200元   │5487807  │受款人:禾穩有限│
│  │     │水上分行 │       │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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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葉義琮  │京城銀行 │108年12月31日 │9,675元    │5487808  │受款人:楠嘉五金│
│  │     │水上分行 │       │       │     │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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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葉義琮  │京城銀行 │108年12月31日 │4,394元    │5487809  │受款人:順和鑫五│
│  │     │水上分行 │       │       │     │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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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記:
★一、請聲請人收受送達後先行核對上列附表及聲請人姓名(如
   有錯誤請聯絡承辦股更正),確認無誤後,應於本裁定送
   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
 二、聲請人得於聲請網站公告狀到達法院 7 個工作日後,自
   行至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
 三、自主文第四項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 3 個月內,另
   行檢附本裁定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
   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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