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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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103年度存字第1434號提存通知書遺失公告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103年度存字第1434號提存通知書遺失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12 日
發文字號:(108)取 字第 1882 號

主旨:因聲請人曹貴美提存通知書寄存派出所逾期未領,而無法
   提出,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3年度存字第1434號提存物
   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
   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蘇  麗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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