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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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梅股
標  題: 公示送達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21290號應受送達人邵芾棠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公示送達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21290號應受送達人邵芾棠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邵芾棠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21290號債權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邵芾棠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梅股書記官謝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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