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9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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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人事處
標  題: 99年第6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99年第6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司法院99年第6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一)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張文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周宛瑩等2人,試署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二)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蘇琬能、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賢德等2人,候補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三)同意發給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張淑芬家事類型特殊專業法官證明書。
(四)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吳東都、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邱瑞祥、林洲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調本院辦事法官兼副廳長)陳明富、林紀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彭南元、顧正德、張永宏、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林春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林秋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胡宜如、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何清池、黃翰義、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李淑惠、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李芳南等15人,榮獲本院暨所屬各機關98年度研究報告成績優勝,各予以嘉獎一次。
(五)推選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憲裕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錢建榮,為本會兼任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轉任法院法官審查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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