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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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登記處
標  題: 公告清算人古信鳳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烏林國民小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清算終結登記

公告清算人古信鳳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烏林國民小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清算終結登記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9 月 16 日
發文字號:橋院秋登108年度法登他字第117號

主旨:公告清算人古信鳳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烏林國民小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清算終結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8年09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0號(案號為108年度法登他字第117號)。
 貳、登記事項:
   一、第12屆清算終結登記,清算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清算人  古信鳳
   二、財團法人烏林國民小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經董事會
     於民國107年7月11日決議解散,並選任古信鳳為
     清算人,報請主管機關以107年8月21日高市教社
     字第10735541900號函許可,亦經法院宣告解散。
   三、茲因清算人業依民法第40條規定,執行清算人職務
     ,即了結現務、收取債權、清償債務(含繳納稅捐)
     ,依章程規定辦理移交賸餘財產於應得者,並於中
     華民國108年6月11日清算終結,報經臺灣橋頭地方
     法院民事庭備查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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