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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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刑事廳
標  題: 校園模擬法庭在新北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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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模擬法庭在新北新聞稿

校園模擬法庭在新北
  本院於昨(11)日上午10點至12點,在新北市新莊區天主教恆毅中學辦理校園模擬法庭,現場由新北地院藍海凝法官、廖庭瑜書記官及該校羅欣予老師等人帶領同學進行模擬法庭活動。藍法官以簡明易懂的概念,說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的內涵,及模擬案例中的相關法律概念,參與的學生與老師均聚精會神,仔細聆聽。在活動結束後,擔任模擬角色及在場參與之學生並提出若干疑問,並由藍法官親切的逐一解答。活動最後現場師生並與藍法官合影留念,氣氛熱絡。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所規範之國民法官資格必須年滿23歲,一般而言,國高中及大專院校學生尚未達到擔任國民法官的年齡標準,但本院認為國民參與審判所強調的公民參與及民主式審議等理念,從學生階段開始奠定基礎更能看見成效。因為,透過校園模擬法庭活動的親身體驗,可以讓校園學子從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中,切身體會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的精神,進而從校園紮根法治教育。
  本院目前推動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校園推廣計畫,內容包括舉辦校園模擬法庭及校園宣導活動。校園模擬法庭部分,國中以上之學校均可申請,大學部分則限法律系所申請,由司法院提供案例、劇本、道具、法袍,並安排現職司法人員到校協助及指導學生進行模擬。校園宣導活動部分,則是歡迎各大專院校、系所辦公室或社團,以及國中以上學校在既有的學校活動內結合國民法官制度內容,或規劃國民法官專屬活動而提出活動計畫,本院將依計畫內容,綜合考量相關條件後,核可協助事項。
  本項活動期間至108年11月30日止,誠摯感謝撥空參與活動的審檢辯同仁,也歡迎全國各國、高中及大專院校踴躍提出申請。詳細內容,請見司法院網站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專區(網址:http://social.judicial.gov.tw/Lay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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