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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日:
108.09.11
發布單位: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登記處
標 題:
公告王智宏、董玲霞於中華民國108年09月11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公告王智宏、董玲霞於中華民國108年09月11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9 月 11 日
發文字號:橋院秋登108年度財登字第65號
主旨:公告王智宏、董玲霞於中華民國108年09月11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項、第105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52號(108年度財登字第65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王智宏
妻:董玲霞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