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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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彰化地方法院非訟中心溫股
標  題: 108年度司票字第1760號相對人王宗岳本票裁定正本一件

108年度司票字第1760號相對人王宗岳本票裁定正本一件

函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5日發文
發文字號:彰院曜非溫108年度司票字第1760號
附件:
本文: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08年度司票字第1760號聲請人楊天智
     與相對人王宗岳間本票裁定事件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相對人王宗岳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相對人王宗岳得隨時來院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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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林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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