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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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JL民事執行處梅股
標  題: 公示送達108司執梅73370號應受送達人蔡秀里之拍賣通知1件。

公示送達108司執梅73370號應受送達人蔡秀里之拍賣通知1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輝108司執梅字第7337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秀里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73370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蔡秀里間清償信用卡消費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節本:
主旨:本院定於108年9月16日下午3時30分在說明四所示場所,實施公開拍賣債務人蔡秀里所有股票,請屆期到場,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梅股書記官張裕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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