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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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 |
標 題: |
地上權人優先承買公告 |
地上權人優先承買公告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5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08司執迅字第16792號
主旨:公告徵詢租地建物所有權人蘇秀麗、蘇麗珠、蘇秀珍、蘇萬福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16792號債權人陳淑貞與債務人蘇正夆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8年8月25日將債務人蘇正夆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231,000元拍定在案。
二、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10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三、財產明細:臺南市東山區東正360地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