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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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治股 |
標 題: |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暉鈞之拍賣通知1件 |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暉鈞之拍賣通知1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橋院秋108司執治字第2912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暉鈞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29124號債權人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王暉鈞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治股書記官江宗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