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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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95年度存字第2294號提存書遺失公告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95年度存字第2294號提存書遺失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8 月 21 日
發文字號:(108)取 字第 1409 號

主旨:因聲請人邱天美即四輪車汽車工作坊遺失提存書,關係人
   對其取回本院95年度存字第2294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
   ,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取回。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蘇  麗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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