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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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非訟中心德股 |
標 題: |
108年度司催字第196號公示催告 |
108年度司催字第196號公示催告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催告 108年度司催字第196號
聲 請 人 邱文洋 住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768號8樓之5
邱士哲 住同上
邱文平 住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161號
邱文櫻 住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2段38巷3號
邱銘吟 住臺南市東區慶東街91號之2
邱馨賢 住同上
邱麗蓉 住臺南市中西區民權路2段264號
邱鴻淳 住臺南市中西區民生路2段388號6樓
上列八人送達代收人劉倩利
住臺南市安平區永華三街333號3樓之2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如附表所示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請先行校對本公示催告,若發現有錯誤,請先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若確認無誤,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
起1個月內,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
院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
之聲請(民事訴訟法第542條第3項參照),不得聲請除權判
決。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
站之日起6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12 日
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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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8年度司催字第1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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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 行 公 司│股票號碼│票載權利人│張數│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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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6-N-001│邱文洋 │1 │3300│
│0001├──────────┴────┴─────┴──┴──┤
│ │股票持有人:邱文洋2,100股;邱鴻淳1,2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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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6-N-002│邱文平 │1 │3300│
│0002├──────────┴────┴─────┴──┴──┤
│ │股票持有人:邱文平。 │
├──┼──────────┬────┬─────┬──┬──┤
│ │久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6-N-003│邱文和 │1 │2300│
│0003├──────────┴────┴─────┴──┴──┤
│ │股票持有人:邱鴻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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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6-N-004│邱文月 │1 │1300│
│0004├──────────┴────┴─────┴──┴──┤
│ │股票持有人:邱麗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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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6-N-005│陳瑞庭 │1 │1200│
│0005├──────────┴────┴─────┴──┴──┤
│ │股票持有人:邱麗蓉600股;邱馨賢500股;邱士哲1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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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6-N-006│郭俊雄 │1 │1500│
│0006├──────────┴────┴─────┴──┴──┤
│ │股票持有人:邱銘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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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6-N-007│張忠武 │1 │1500│
│0007├──────────┴────┴─────┴──┴──┤
│ │股票持有人:邱士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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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6-N-008│邱郭金釵 │1 │800 │
│0008├──────────┴────┴─────┴──┴──┤
│ │股票持有人:邱文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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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6-N-009│邱文櫻 │1 │800 │
│0009├──────────┴────┴─────┴──┴──┤
│ │股票持有人:邱文櫻。 │
└──┴───────────────────────────┘
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