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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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標  題: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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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新聞稿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新聞稿
雲林地方法院定於民國(下同)108年8月20日上午10時,與口湖鄉公所、四湖鄉公所、崙背鄉公所聯合對外發布啟用「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便民設施。
啟用儀式,由張國忠院長與口湖鄉林哲凌鄉長、四湖鄉蘇國瓏鄉長、崙背鄉李泓儀鄉長透過視訊方式,同時在線上聯合對外發布啟用訊息。在視訊中,張院長讚揚三位鄉長服務鄉親的熱忱,並感謝三位鄉長願意在公所有限的人力物力下,仍鼎力支持並配合實施這項便民措施。
司法院於今年3月下達「司法院所屬一、二審法院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實施計畫」,依該計畫,由各法院與地方政府合作,應用視訊設備,讓偏遠地區民眾不用親自到法院,就可以在公所當場或在預約時間,透過視訊設備與法院人員面對面諮詢,惟依「訴訟輔導科為民服務實施要點」第7點規定,訴訟諮詢事項以關於訟訴程序方面為限,不涉及實體法律事項。司法院預計於109年3月1日起,在全國一、二審法院全面實施這項服務。
張院長表示,雲林縣內大眾交通運輸不夠完備,例如虎尾與口湖之間,台西客運每日只有一個班次往返 ;高齡人口佔比,在107年居全台第二 ,縣內民眾除了開車外,大多數以機車代步,長者或行動不便者往往需僱乘計程車,這項服務措施可避免民眾舟車勞頓及金錢耗費,期待日後能逐漸推展到全縣各鄉鎮。張院長進一步表示,任何良法美制,都有待訊息傳達給民眾「知道」,感謝媒體協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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