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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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
標  題: 公示送達被告林榮泰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訴訟文書。

公示送達被告林榮泰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訴訟文書。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本文: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榮泰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訴訟文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依聲請)。

公告事項:
 一、本庭108年度重小字第2624號原告金陽信資產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與被告林榮泰之清償信用卡消費借款案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訴訟文書,現由
   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內容:本件訂於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中午12時32
   分,在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第一法庭
   (地址:241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3段145號)開言詞辯論庭。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20  日
書記官:王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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